云南省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谱写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云岭新篇章
“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擘画蓝图、指明方向。
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十四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构筑,切实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良好局面,谱写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云岭新篇章。
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美丽村寨风景如画、现代交通通村入组、特色产业蓬勃发展......随着我省边境幸福村全面建成及升级版建设扎实推进,在云南4000多公里边境线上,374个生态宜居、产业兴旺、和谐稳定的边境幸福村展现新貌,成为全国富边的样板、稳边的示范、守边的屏障。
建设边境幸福村,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进一步补齐边境村寨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是我省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生动注脚。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5年来,我省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推动政策、项目、资金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统筹资金3416.15亿元支持示范区建设,用于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切实加快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步伐。
发挥交通“先行官”作用,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中老铁路等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开通运营,截至目前,全省14个州(市)已通高铁或动车,7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市)全部通高等级公路,民族地区通航运营机场达11个,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通硬化路、通邮、通4G网络、通宽带网,各族群众跨区域流动更加便捷。
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持续推进产业强省建设,促进民族地区合理配置资源要素、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绿色铝、硅光伏等产业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全力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特色县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基本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模式。
5年来,我省完成第4轮“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建成14个示范县、132个示范乡(镇)、1434个示范村(社区),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推动各族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增收致富。2024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总量达1.33万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01元,分别比2021年增长24%和18%。
实施教育卫生高质量发展、关心关爱“一老一小”等行动,进一步补齐全省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98%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长,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泼水节、目瑙纵歌节、火把节......近年来,民族风情浓郁的云南频频出圈,各族群众一起庆祝、共享喜悦,充分感受中华文化的多姿多彩、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其乐融融。
5年来,我省立足民族文化和旅游大省实际,深入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族群众相知相亲相惜、共居共学共乐,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每年寒暑假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团结进步同心营”活动,共计347场次,到北京、上海、江苏、贵州等地研学交流,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科学探索等形式,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深深植根于孩子们的心田。